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发放通知
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考生请注意:2008年12月11日以前(含12月11日)参加考试,并且全部科目(模块)已经合格的考生可以携带身份证到福田区振华路深纺大厦C座二楼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审核发证室10号窗口领取合格证(委托他人代领的除考生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
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不办公)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与财政部文件(计价格[2001]1969号)规定,每证收取3元证书工本费。
注:参加职称评审所需模块全部合格考生请来领取证书,只有通过部分模块的不需前来领取,待全部模块通过后再来领取。
本通知将根据合格证发放情况随时更新,请广大考生留意。
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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