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水平认定工作日前开始受理。这是本市对广大社会文艺工作者在上海创业发展提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的又一新举措。受理时间到12月9日截止。
今年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水平认定范围为:表演、演奏、编剧、导演、指挥、作曲、舞台美术设计、美术创作、美术设计。凡在本市社会文艺团体或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从事上述艺术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参加认定,从事摄影、摄像、录音、剪辑、编辑等电视(电影)制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照执行。
凡被认定具艺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水平者,由艺联颁发《上海市社会文艺工作者艺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水平认定证书》,该《证书》可作为社会文艺团体聘任艺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申报者可通过艺联网查阅相关通知和相关专业需现场展示的内容要求,并直接从艺联网上下载认定申报表,在受理截止日前向艺联递交相关申报材料。具体受理和咨询地点:静安区康定路211号艺海大厦801室,电话62588981*8004、62538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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