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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区教育局2007年公开招考招聘泉州七中教师简章

来源:鲤城区教育局 [2007-11-19]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鲤城区人事局 鲤城区教育局2007年公开招考招聘泉州七中教师简章

  泉州七中2007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考招聘高中教师15人。招考简章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鲤城区公开招考招聘泉州七中教师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   长:李永远(鲤城区人民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郑志忠(中共鲤城区委副书记)
  副 组 长:黄阳春(中共鲤城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刘林霜(中共鲤城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教育工委书记)
        陈建通(鲤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林培华(鲤城区教育工委副书记、区教育系统党委书记)
  成   员:张一龙(鲤城区纪委副书记)
        黄晓方(中共鲤城区委编办主任)
        詹明德(鲤城区人事局局长)
        陈东辉(鲤城区教育局局长)
        谢慧民(鲤城区人事局副局长)
        叶贻雄(鲤城区教育局副局长)
        卢清山(泉州第七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鲤城区教育局人事股,负责具体事务。成员如下:
  办 公 室主任:陈东辉(兼)
  办公室副主任:叶贻雄(兼)
  办 公 室成员:王丹丹、吴立新、吴若鹏、林翠竹、黄志勇、陈美光 、郑宝花、曾白婷、林聪明
  二、招考学科及人数
  本次拟招考高中教师15人,其中语文5人,数学2人 ,英语2人,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1人,化学1人,生物2人。安排在泉州七中任教。
  三、招考对象
  1、2005年以后国家任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2、4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以上学历、干部身份在职高中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条件
  1、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对应,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2、持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3、毕业生需由生源所在地主管部门提供未就业证明。
  4、在职公办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民办校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招考学科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考岗位数;如果某招考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3人,则该岗位不开考。
  五、加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且入围面试的考生,可在计算总成绩时加分:
  1、硕士研究生毕业加3分。
  2、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加3分。
  六、报名
  1、时间:11月22日-11月26日(含双休日)
  2、地点:泉州市新华路16号鲤城区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程序:
  (1)毕业生提供未就业证明及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在职教师提供计生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及身份证、学历证(学历更改审批表)、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的原件与复印件。省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提供培训合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3)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填写报考登记表。
  (4)根据闽价[1998]费172号文件规定,报考费每人80元。
  (5)报名结束后,由人事局、教育局、监察局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名、录用资格。
  (6)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教育教学理论笔试和面试。考试地点设泉州七中,时间为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占总分60%):
  内容为教学专业所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原理、知识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念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并按招考岗位数与笔试人数1:3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程序。若确定面试人选时,最后一名考生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所有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占总分40%):
  面试采用说课形式,应考者当场抽取说课课题进行10分钟说课,由评委组织评分,并当场亮分。说课采用鲤城区高中一年级教材内容。
  3、统计考生总成绩:
  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笔试、面试成绩及加分均在"鲤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鲤城教育信息网"公布。
  4、确定入围人选:
  按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总成绩,并按招考岗位数与考试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总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入围。若确定入围人选时,最后一名考生的总成绩并列,则考生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5、笔试、面试全过程由区纪委监察工作人员随行监督。
  八、体检
  组织入围人员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统一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有自动弃权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
  九、聘用
  1、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时间一周。举报电话: 22355671(区监察局) 22376551(区教育局监察室)。
  2、公布无异后由区人事局、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档案进行资格审查后报区人事调配会审批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新聘教师试用期一年。
  3、被聘用的在职教师应与原单位办理好调动手续,并于2008年2月14日到泉州七中报到上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00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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