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师范关于2008年补充教师公开招考录用简章
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综[2007]74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考教师到学校工作。现结合本校实际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的对象
国家任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二、招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四)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具有学士学位);
(五)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七)符合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考的学科、人数
教育技术专业1人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08年5月4日-5月9日(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泉州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鲤城区崇福路泉州市教育局大院),电话:22785162。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用钢笔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暂未发放的由所在学校提供证明)、就业推荐表及其他相关证件,在职正式国家干部报考时应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相片4张,报名费80元。
2.报名者必须与自己所学的专业相同或选修方向相近。
3.不能提供有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不予报名。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报名工作,用人学校、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4.报名者于5月20日至22日凭身份证到学校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
(一)考试考核的内容和形式
招考采用考试(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等办法。成绩以100分计算。
笔试:笔试以选择题、简答题和作文为主要形式,内容主要包括对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工作的了解和认识等。报考教学岗位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考岗位数1:3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面试应考对象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以说课、口答评委提问或岗位技能考试为主要形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评委由7人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者在该部分面试的分数。
考核:由学校组织。主要考核应考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学业成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乘以各所占比例后的成绩)之和达不到60分者,不以录用。
(二)招聘比例
每一职位拟招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达到1∶3方能开考;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比例不足1:3的,按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综[2007]74号)的要求办理。
(三)考试考核的时间、地点
1.笔试
时间:2008年5月24日下午3:00-5:30
地点:泉州第八中学(地址:鲤城区金山新村南区)
2.面试、考核的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聘用
(一)考试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学科所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按《福建省申报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及办法》的标准 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应考对象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向社会公布招聘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在学校校务公开栏、校园网、泉州教育信息网上公示一周。
(四)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新聘教师试用期一年。
(五)考试考核成绩可向泉州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学校查询,体检对象、聘用对象由学校通知报考者本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本网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fjksw@163.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