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安排
(一)录取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本科层次(含专升本、高起本),第二批为专科层次。录取工作从12月1日开始,20日结束。
(二)每批次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各安排两次征集志愿,招生学校如有缺额计划将进行志愿征集。届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经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在征集志愿录取时,如招生学校同批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可适当降分录取,但降分幅度最大不超过10分。因此,允许低于同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
(三)主要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12月8日10时
考生查询本科一志愿录取结果
12月8日14:00—9日14:00
考生填报本科征集志愿(第一次)
12月10日20时
考生查询本科征集志愿录取结果
12月10日21:00—11日10:00
考生填报本科征集志愿(第二次)
12月12日18时
考生查询本科征集志愿录取结果
12月15日10时
考生查询专科一志愿录取结果
12月15日14:00—16日14:00
考生填报专科征集志愿(第一次)
12月17日20时
考生查询专科征集志愿录取结果
12月17日21:00—18日10:00
考生填报专科征集志愿(第二次)
12月19日20时
考生查询专科征集志愿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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