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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来源:爱考网 [2019-8-27]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代码028)是北京市交通委直属的唯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北京市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9年入选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学院以业余形式进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毕业可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文凭。
学院2019年学历继续教育开设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古建筑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车身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智能交通技术运用、民航运输、物流管理等15个专业。
学院建有城市轨道交通、汽车运用工程、物流管理、智能交通、航空服务等国家级、市级重点实训基地,建有具有甲级水平的公路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建有传承古代建设技术与工艺的中国古建筑实训基地,其中多功能厅、沉浸式教学设备、机房、图书馆等配套齐全,能够满足多方面的教学需求。学院拥有多名国家级、北京市级优秀骨干教师、教学名师队伍,具有近五百人的学历层次高、教学经验丰富的高水平专兼职教师队伍。学院注重内涵建设,注重教学质量的提升,努力把学生培养成重基础、强技能的“双高”人才。

为了保证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2019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本院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第二条 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习形式为业余,学制2.5年。授课方式为面授与网上教学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其中业余面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日。
第三条 学校成人高等教育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执行《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依照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生。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已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按学生报名信息一律采取电话通知和快递方式送达考生本人。
第四条 学校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2019年成人高考录取工作要求进行录取,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我校将予以停办,学校在录取前通知考生并将不能开班专业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备案,由考生选择是否调剂到本校其他专业或参加有计划剩余的学校的调剂录取。调剂到其他院校的相关专业,考生选择完毕后由本校按考生志愿协助处理。
第五条 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按照北京市教委批准,经物价局当年备案的标准执行。
第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的处罚规定执行,并报相关主管机构备案。
第七条 上课地址:所有专业的公共基础课统一在同一地区授课;不同专业课程在专业所在校区进行授课。
第八条 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院纪委、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咨询电话:87204740/ 67799837举报电话:69233401
学院网址:www.bjjt.edu.cn
第九条章程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的201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文件执行。
第十条本章程由学院继续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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