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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肥东县人民法院、肥东县人民检察院选调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来源:爱考网 [2018-1-17]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根据《肥东县人民法院、肥东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规定,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程序,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时间及集合地点

1. 体检对象:按照与选调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共有17名人选入围体检,准考证号码分别为: 2017110117、2017110113、2017110109、2017110116、2017110111、2017110118、2017110127、2017110128、2017110121、2017110139、2017110138、2017110140、2017110132、2017110147、2017110137、2017110146、2017110135 。

  2. 体检时间:2018年1月20日(星期六)

  3. 集合时间和地点:请根据体检时间安排,于当日上午7:00前到肥东县人民法院门口集合,统一乘车出发。

  二、考生须知

  1. 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 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当天直接交体检医院(约350元)。

  3. 体检对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1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逾期不到指定地点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

4. 请体检对象于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因身体情况不宜进行相关项目检查的,请主动提前告知体检医生。体检须知详见附件。

附:《体检须知》

                    

 

肥东县人民法院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   

                      肥东县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    

 

 

 

 

 

 

 

体 检 须 知

为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实填写病史,不得遗漏,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 因身体情况不宜进行相关项目检查的,请主动提前告知体检医生。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7.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8.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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