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中共宿州市纪委、宿州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等规定,现将现场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职位选调计划数,在同职位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3月29日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宿州市银河一路政务新区511室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请考生自行准备)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本人办理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及所在单位和县区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公务员身份证明。报考职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出具的证明;报考职位有相关经历要求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联系电话:0557-3035442。
特此通知。
中共宿州市纪委
宿州市监察委员会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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