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池州市法院系统公开招聘编外司法雇员公告》规定,现将放弃、递补人员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放弃人员
东至县人民法院(准考证号:1803012226)
二、递补人员
东至县人民法院(准考证号:1803012023)
三、体检有关事宜
1、递补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于4月23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体检手续,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医院统一收取。
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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