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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选调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来源:爱考网 [2018-6-9]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根据《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公告》规定,资格复审工作已于2018年6月6日结束,共有2名缺额:

序号

岗位

准考证号

缺额原因

1

财务管理

9999990126

资审不合格

2

9999990122

本人自愿放弃

根据《公告》规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下列2名考生作为递补对象:9999990117、9999990124。请上述2名递补人员于2018年6月8日(周五)8:30-11:30 前往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务服务中心316室)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须知事项:

一、资格复审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原件(报考人员须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报名表》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初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从事财务工作三年以上证明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认公章)。

委托他人办理的,除规定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面试时间定于2018年6月10日。

三、有关注意事项

1.报名参加选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2.联系电话:0551-63503537(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0551-63357633(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551-63503526(合肥市包河区纪委驻检察院纪检组)。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6日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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