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公证处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县委编委、县司法局研究,同意肥东县公证处增加编外聘用公证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证员2人
二、岗位职责
(1)实习期间从事公证事务辅助工作。
(2)实习期满并经考核合格从事公证员工作。
三、资格条件
(1)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个人简历到肥东县公证处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21日至5月27日。
联系人:吴勇,电话:0551-67711277。
五、面试
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肥东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县委编委办备案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聘用等手续。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解释。咨询电话:0551-67711277。监督电话:0551-6771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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