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公务员考试 - 分省公务员 - 安徽公务员 - 正文
亳州市2011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
来源:亳州人事考试网 2011-3-3 16:59:55 【字体:小 大】

 

 十、公示和审批录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各招录机关按照职位招录计划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选。


  拟录用人选名单由招录机关分别报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在省、市相应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招录职位的拟录用人员录用审批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监督检查


  为增强考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考录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加大考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组织和参与招录工作的有关人员违反招录工作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和工作损失的,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违反考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对违反考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次考录的其他有关信息,陆续在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亳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为:


  1、政策咨询:0558—5132016;


  2、考务和技术咨询:0558-5118606;


  3、监督举报:0558-5555885,555587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3月3日-3月22日的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亳州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章


  中共亳州市委组织部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Ο一一年三月三日

 

 

将这篇文章一键分享到: Qzone一键分享 新浪微博分享 网易微博分享 分享到人人网 转贴到开心网 QQ书签 Google书签 Del.icio.us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