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1、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等;
2、正式聘用人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办理社会保险。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2354480(郑先生)、2338052(吴警官)。
黄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黄山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