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职位招录计划数,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招录职位体检或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一次。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考生,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要求。
考察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其中,对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应按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考察。
十、公示和审批录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职位招录计划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选。
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市相应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对招录职位的拟录用人员录用审批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监督检查
为增强考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考录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加大考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组织和参与招录工作的有关人员违反招录工作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和工作损失的,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违反考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对违反考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二、信息查询
本次考录的相关信息,陆续在宿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ahsz.gov.cn/)、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szld.gov.cn/)、宿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szks.gov.cn/)、宿州先锋网(http://sz.ahxf.gov.cn/)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上述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市考录工作面向社会的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557-3027464、3027160。
考务和技术咨询:0557-3023453。
监督举报:0557-3023777。
特此公告。
附件:宿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2013年芜湖公务员招考职位计划452名2013年合肥市公务员计划招录480名2013滁州公务员计划考录550名2013年淮北市公务员报名时间为3月15日2013年阜阳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阜阳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2013年阜阳公务员考试职位简章出炉2013年池州市公务员考试录用279名2013年蚌埠公务员计划招录521名2013年铜陵公务员考试公告职位表发布安徽2013阜阳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安徽2013蚌埠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安徽2013安庆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安徽2013滁州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安徽2013池州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