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者请于2011年4月30日前,将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个人简历,学历、身份证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寄到: 100036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中国财政杂志社 人事处 收; 或发至邮箱zhxh1234@sohu.com。
(二)应聘时要注明应聘岗位,并留下联系地址、电话。
(三)凡初审合格者将发出面试通知,如初审没有通过,有关应聘者的个人材料恕不退还。
(四)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择优聘用。
四、说明
(一)招聘人员工资待遇较优,试用期为3个月。
(二)本单位不提供住房、不解决北京市户口。
(三)招聘人员不列编制,档案自存。
中国财政杂志社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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