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面试答辩。3月8日组织笔试前6名人员进行面试答辩,(如有并列或本人自愿不参加面试的按笔试得分排名顺延)。学院成立专门面试工作小组,以公开答辩的形式进行面试,报名人选就自身条件、优势、岗位认识、任职设想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为15分钟。
6、组织考察。按照笔试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评综合成绩,确定前3名作为拟聘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列为考察对象,学院组织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作进一步考察。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根据该职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时间安排为3月13日前。
7、决定聘任。根据笔试、面试、组织考察情况综合评价,提出拟聘用人选,学院讨论决定任命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进行任命和聘用,办理调如入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则正式履行聘任手续。凡非北京户籍人员在决定聘用前须经北京市主管部门审批。3月26日前。
本公告由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及电话: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主楼Z601室)
联系人:韩玉成 吕嘉
联系电话:010-80358899-659
组织人事处电子邮箱:bvcarsc@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