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划定合格线和入围人选
根据考试整体情况分别划定综合能力笔试A类试卷和B类试卷合格线,笔试成绩通过合格线的报考者,按从高到低顺序各招聘岗位分数的前5名进入第二轮专业笔试和(或)面试,通过合格线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各招聘单位也要按实际通过合格线人数组织专业笔试和(或)面试。
各招聘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六)成绩查询
报考者可于2012年4月17日登陆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综合能力笔试合格线,登陆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及入围情况。
(七)资格复查
2012年4月18日-4月19日,各招聘岗位通过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合格线并入围的报考者到本人报考单位确定的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复查。
应届毕业生需持报名表(本人签字)、身份证、就业推荐信(须校级就业工作部门盖章并注明培养方式)、统招统分证明(由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所学全部课程成绩单(需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
社会在职人员需持报名表(本人签字)、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各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地点、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八)专业笔试和(或)面试
通过资格复查的报考者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专业笔试和(或)面试。考试内容、形式、时间、地点、评分标准以及考试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者。
(九)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招聘单位根据本单位录用考评规则,确定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
(十)体检
统一组织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体检在指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一)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