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电话通知每个岗位笔试前5名以内人员参加面试。不足5人的,以考试成绩截止到合格成绩为止。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安排体检事项。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将电话通知。
(六)政审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进行政审。
(七)办理聘用手续
我单位通知政审合格人员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即时取消录用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 系 人:刘晓曦
联系电话:010-64028060-8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