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4月上旬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北京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网站另行通知。
(二)面试
4月下旬组织面试,按笔试成绩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北京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网站另行通知。
五、确定招考人员
(一)将面试人员的笔试和面试成绩进行综合,确定最后成绩并确定拟接收人员;
(二)拟接收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三)对体检合格的初步人选进行调档并全面考察,拟接收人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对拟接收人员在北京市人民政府口岸办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咨询电话:010-64564007转618, 010-64532068转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