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初审
1、市政府法制办根据报名资格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结果于2012年6月1日(星期五)在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http://www.bjfzb.gov.cn)上公布,并短信通知报名人员。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于2012年6月4日至6日9:00-18:00持本人身份证到市政府法制办410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地址: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1号楼(长椿街地铁站向南100米,红绿灯向右转路南)。
(三)笔试与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必须的综合及专业知识和运用这些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文字水平。报考者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本办网站和短信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本办网站和短信通知并电话通知本人。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招考职位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进入面试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已修完课程的成绩单(须学校校级教务部门盖章)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反映本人英语、计算机等水平以及其他能够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及研究成果的资料和证书等。
(四)组织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市政府法制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并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及录用
1、经市政府法制办党组研究确定后,将拟接收人员名单在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联系人:陈宇博、边晓东 联系电话:8801.1682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址:www.bjfz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