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综合考核形式进行,分为笔试、双选、业务考核三部分。
1、笔试
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且没有教师资格证(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的毕业生,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及有关教育常识测验。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双选。笔试合格线与考试成绩同时公布。
笔试时间:2012年6月13日上午9:00—11:00
地点:燕山成教中心
2、 双选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和参加笔试合格人员,由教委推荐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敬业精神等综合素质。由用人单位确定业务考核人选,报教委人事保卫科。
3、 业务考核
备课:根据招聘岗位的学科要求,指定说课内容,接受试讲人员按序提前30分钟抽取课题,并在独立的准备室内准备,提交教案。教案内容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板书设计和学科特色。
说课:说课时间为10-15分钟,说课内容包括分析教材和学生特点、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资源和手段、主要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并对自己所讲授的内容进行自我评价。
答辩:专业考核工作小组针对所讲课程提出问题,应聘者当场答辩,答辩时间为5-10分钟。
评分:专业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根据应聘人员的表现在测评表上逐项打分,签名后交工作人员统计核分。业务考核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业务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如有不合格者,顺延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