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主管单位将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招聘单位公示7天。公示一经开始,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件: 1、《2012年海淀区北部地区开发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海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北部地区开发办和北部促进中心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