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用方法
考生通过北京市检察机关招录合同制书记员统一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合格的笔试成绩,取前12名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资格复审后,按照招考职位以1:1比例确定考查对象。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工资待遇
新录用人员实行见习期制,见习期间执行见习工资,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任为合同制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区有关规定享受有关社会保险。
九、注意事项
报名后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随时通知考试相关事项。凡由于考生通讯不畅而无法通知到考生本人考试相关事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