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和组织考察
对各岗位总成绩第1名的进行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顺延至下一人。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综合报考者总成绩、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北京市总工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监督电话:65592831
附件:1.《北京市总工会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北京市总工会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职位报名表.doc》
北京市总工会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