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专业加试、面试。经初步审核合格者,按中心通知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职位人选比例一般为5:1。
3、考察和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步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招聘职位人选比例一般为3:1。考察合格者到指定医院体检。
4、办理聘任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和聘任手续。对聘任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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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