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有关待遇和管理办法
被录用的人员,其工资待遇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20号)、《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通知》(京社领办发[2010]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69372464 69370213
北京市房山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房山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
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
北京市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