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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重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2010-6-22 编辑:zhoupanyu 【字体:小 大】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经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岸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南岸区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经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岸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简章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个事业单位的49名工作人员(详见《南岸区201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南岸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0年6月28~30日(9:00-17:00);
  (三)报名地点:南岸区人事考试中心(南坪西路27号福天大厦A座5楼)。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若仍不能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则不开考并退还报名费。
  非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请带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和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原件并复印一套,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报名费每科50元。报名后现场即可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一) 笔试
  1.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考试。
  (1)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综合基础知识考试用书为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印的《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可在报名点自愿购买。
  (2)专业科目为各相关专业及相关岗位要求的知识,分值100分。
  教育、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和文化馆的专业科目方式如下:
  ①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专业科目考试采取以试讲(上课或说课)为主的多种方式进行,除试讲外,各招聘单位可根据学校、学段、学科、岗位的实际需要,选择增加面谈、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三笔字及普通话水平测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测查、特长展示等作为辅助项目。同一岗位现场确认报考人数超过20人的,可适当调整专业科目考试的方式。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10年7月18日(星期日)上午9:00起。考试地点:各招聘学校。
  ②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专业科目考试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采用临床实际操作、答辨等方式进行。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10年7月19日(星期一)上午8:30起。考试地点:各招聘医院。
  ③文化馆音乐(声乐专业)专业科目考试采取现场表演的方式进行,主要对业务能力进行测试,具体包括:演唱歌曲、钢琴即兴伴奏歌曲、朗诵、现场创作歌乐(作曲)等内容,表演内容由南岸区文化馆指定。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10年7月17日(星期六)下午2:00起。
  考试地点:南岸区文化馆3楼音乐厅(弹子石新街28号)。
  考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应提前30分钟到考点报到。
  (3)笔试时间:2010年7月17日(星期六)
  上午 08:30—10:00 《综合基础知识》;
  上午 10:30—12:00 《专业基础知识》。
  (4)考试地点:7月13日前在中国•重庆•南岸网发布。
  (5)考试成绩发布:2010年7月20日在中国•重庆•南岸网发布。
  2.加分条件: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且经考核合格者,其参加笔试成绩按规定加5分。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须持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证明到南岸区人事考试中心审查确认资格条件。 “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2010年7月21日(星期三)前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准考证号等,通过电话(023-86867389)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其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南岸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加分政策,不重复计算。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成绩 +加分)×3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0%)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 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0年7月22日在中国•重庆•南岸网发布。
  3.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分,占总成绩的30%,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4.面试时间: 2010年7月24日(星期六)上午 9:00起,考生必须在8:30前到达考点,否则视为弃考。 
  5.面试地点:7月22日在中国•重庆•南岸网发布。
  6.面试费用:参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渝价〔2003〕 86号)规定,面试收费每人 40元。
  7.面试费用的缴纳:请进入面试的考生在 2010年7月23日17:00前到南岸人事考试中心(南坪西路 27号福天大厦 A座5楼)缴纳。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成绩 +加分)×3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七、体检和政审考核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岗位和行业的实际需求组织实施。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公招领导小组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于2010年7月26日在中国•重庆•南岸网发布。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等统一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核、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招考试、面试、体检、考核整个过程,由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八、公示
  拟聘人员在中国•重庆•南岸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情况、工作经历情况、准考证号、拟聘单位、拟聘岗位、考试总成绩。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0年下半年南岸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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