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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岗位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专业测试由市委组织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专业科目分值100分。测试时间初定于2011年10月30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测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选)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人选按按照招聘岗位数与招考人员数为1:2的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在北部新区政务网站公布,请及时登录查询或电话咨询,不再另行通知。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五、资格复审事宜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参加考试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成绩,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要求,在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北部新区人事局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和重庆北部新区政务网站上公示7天。
进入面试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证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职称(或相关证件)以及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北部新区人事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和政审考核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总成绩相等时,除招聘单位有特殊规定外,依次以学历、职称和专业科目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北部新区人事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并在北部新区政务网站上公布,请及时登录查询或电话咨询。
体检合格者,由北部新区人事局会同相关用人单位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由北部新区人事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北部新区人事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1年应届毕业生,2011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在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有关事项
(一)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二)在职应聘的人员应主动将应聘意向报告现所在单位并经同意。由于未经所在单位同意引起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三)应聘者提供的条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本人负责。
十一、其它
招考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一)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63896871
(二)涉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67308469、67308122、67463525、67463619
(三)本简章由北部新区人事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办理。http://www.cnnz.gov.cn
附:重庆北部新区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中共重庆北部新区工委、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
201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