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2年1月31日至2月3日(工作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县民政局优抚安置科。
(三)报考岗位:每名退役士兵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四)报名手续:本人持退役证件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名,并交2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填写《报名表》。
(五)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退役证件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总分值100分,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忠州新闻网、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5天,并在县民政局张贴。
七、聘用安置
根据每个岗位招考人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如考试成绩相同时,则服役年限长的优先;若服役年限也相同时,则立功受奖等次高和次数多的优先;若上述情况均相同时,则国家承认学历高的优先。
已自谋职业安置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公示期满2日内将已领取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费退回(交到)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报经县安置领导小组审定后,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再下达安置文件到接收单位完善相关手续。经聘用的退役士兵于安置文件下达后5日内持退役证件和身份证到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开具安置介绍信去接收单位报到,逾期不办理安置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按自谋职业安置。对因放弃聘用或举报核实不符合报名聘用条件而空缺的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