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察
进入面试人员全部予以考察。
(四)试用
通过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三、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在整个选调工作中,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招考咨询电话:023-7922148;监督举报电话:79222253。
本公告由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黔江区政府办公室公开考调文秘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