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按各报考职位竞争,分别聘用。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27日(周五)至2012年4月28日(周六),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大厅(大渡口区松青路72号阳光花园,轻轨大渡口站旁)。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023-68083881
3.报名手续: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考者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准确地填写《大渡口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登记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复习资料在现场报名点可自愿购买。报考者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凭报考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报名;
(3)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职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4)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原件于2012年5月10日(周四)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初定于2012年5月12日(周六),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每科分值为100分,总分200分。所有人员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专业科目按职位要求设置,具体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按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2012年6月4日持有关证件到大渡口区行政中心三楼南313室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招考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它证明材料。此外,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另外,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以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经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比例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确定。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属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面试人选根据所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由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注明原因,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注意事项等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