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高中选调岗位者,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选调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7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长寿区教委人事科。
4、报名材料:
(1)持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
(2)持由所在教管中心、直属学校(单位)签署“情况属实,同意报考”字样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附件2)。
“报考岗位”一栏,应统一填写为“高中语文”、“初中数学”、“小学语文”等具体内容。
(4)加分的证明材料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
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由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监察局根据本《简章》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初审合格者,交验《报名表》和其他相关材料。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100分):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2)考试时间:2012年8月1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