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专业测试及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专业科目测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依次排名。
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经确认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我院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1.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中同意聘用的考核小组成员不足考核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者,不得递补为考察人选)。
2.政审主要考察审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复查其资格条件。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市科委网站(http://www.ctin.ac.cn/)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http://www.cqhrss.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报批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2.经审批同意聘用人员,由我院与之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完善聘用手续。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公开考核招聘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中药研究院负责解释。
重庆2013年选调生考试报名入口重庆2013年选调生考试11月24日报名12月22日笔试重庆市统计局2012年下半年公招公务员笔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表重庆市港航管理局2012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2013年重庆市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2012年重庆市司法局下半年资格复审时间公告重庆市2012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及有关事宜公告重庆市201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及有关事宜公告重庆市合川区2012年公开遴选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布表重庆市合川区2012年公开遴选检察机关工作人员面试相关事宜的通知2010年重庆市永川区从选派大学生中拟录用公务员公示重庆市级机关2012年下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成绩查询通道2012年重庆市开县公开选拔部门单位、乡镇领导干部简章重庆市农业委员会2012年委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重庆市渝北区三季度2012年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