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并结合卫生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社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可以在报考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均在重庆市江北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 www.cqjbpi.gov.cn)进行公布,公布时间请留意考场板书内容。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hrss.gov.cn)和重庆市江北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 www.cqjbpi.gov.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聘用岗位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才能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考聘用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招考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江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3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属事业单位公拟聘用人员公示重庆云阳县2013年第二季度教师岗位除外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2013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拟聘用人员公示2013重庆科技馆上半年拟聘用人员公示重庆市林业局2013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公示重庆江北区2013年二季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13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招聘简章重庆大学计算机学院2013年5月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启事重庆云阳县2013年第二季度招聘笔试成绩及面试有关事宜重庆忠县2013年二季度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2013重庆市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指标调整表重庆彭水自治县2013年第二季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重庆报考2013年上半年主城公安机关体检注意事项重庆丰都县关于变更体能测评地点的公告重庆市蚕业科学技术研究院2013拟聘用人员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