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五、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切实落实“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提高干部人事工作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选调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次选调的人员,不承诺解决其家属调动、子女入学、住房等问题。
本简章由北碚区委组织部和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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