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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莆田市秀屿区招聘新任教师报名须知

来源:爱考网 [2020-3-15]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3月22日。
2.报名方式与收费: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方式,请登录福建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eeafj.cn/)教师招考专栏。
3.资格初审: 由区教育局负责。
4.注意事项:笔试报名以县、区为单位进行,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对注册虚假信息,恶意刷高报考人数,达到减少竞争目的扰乱报名秩序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二)笔试
1.笔试对象:经资格初审后,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不开考,该岗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岗位招考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岗位统一对外公布,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2.笔试时间与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秀屿区人民政府网官方网站,地点以考试机构核发的《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2010]7号有关规定执行。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专门岗位笔试科目类别为《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
4.笔试加分: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等4个文件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4)的考生可提出申请(在笔试百分制中加分)。拟加分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加分受理时间在秀屿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另行公告通知)向区教育局提交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逾期不再受理。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网站予以公示。报考专门岗位的考生不再享受闽人发[2009]221号文件加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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