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执行厦府[2004]178号文件规定。
(十三)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四)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局和市残联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十六)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
(十七)本次招聘不举办或委托举办招聘考试培训班,也没有提供相应教材和复习资料。
本公告由厦门市残联负责解释。
附件:
1、《厦门市心欣幼儿园2012年补充编内教师岗位信息表》;
2、厦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3、《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春季版)。
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