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0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4分。
二、未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报考法院、检察院法律业务职位的,法律基础知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根据广东省划定的合格分数线,按照公告公布的职位和规定的面试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考生可登录http://www.fsrsj.gov.cn/(佛山市人事局政务网)、http://www.fskszx.com.cn/(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ujob.com.cn/(珠三角联合人才网)查询成绩。
四、报考资格复审、面试、公安机关体能素质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附:佛山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