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上述材料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三、面试安排和要求
(一)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地图、乘车路线及住宿指引详见“附件2”):
报到及资格复审 面试(候考)
第一批 2月21日14∶30 2月22日8∶15
第二批 2月22日12∶45
第三批 2月22日14∶30 2月23日8∶15
第四批 2月23日12∶45
第五批 2月23日14∶30 2月24日8∶15
第六批 2月24日12∶45
地点 广东检验检疫大厦A座三楼 广东检验检疫大厦西塔楼19楼 (国门酒店)
(二)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
四、成绩公布及体检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A÷2×50%)+(B×50%),其中A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B为面试成绩。
(二)成绩公布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于面试次日上午8∶30在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大楼A座大厅外公布。同时,按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并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安排
进入体检的考生请于公布成绩当天上午8∶45在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大楼门前集中,统一乘车前去体检。体检医疗机构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
(四)请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面试的次日早晨8∶30前空腹,并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一吋照片二张到广东检验检疫局大楼A座一楼大厅前查看面试成绩。进入体检的考生请在公告栏前等候安排体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