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哪些情况要复检,复检程序是什么?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项目有疑问的,可当场进行复查,得出结论后不再对这些项目进行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必要时,地级以上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不受时间和体检次数的限制。
四、关于聘任制公务员
30。是否有聘任制公务员职位?
在佛山市顺德区设置了部分职位专门招考聘任制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合同管理。有意报考这些职位的考生,请密切留意职位描述。具体情况可咨询佛山市顺德区委组织部(0757-22830625)、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7-83129605)、广东省公务员局职位管理与监督处(020-83134954)。
五、报名政策咨询事项
31。报名政策咨询电话和时间?
报考党群口、法院、检察院职位咨询电话:020-87185179、87185816,其他职位咨询电话:020-83133934、83134957。
咨询时间:2012年5月5日至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休息时间除外)。
咨询具体职位的报考条件的,请直接与招考单位联系。省直招考单位联系电话见职位表。
录公务员,都要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