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察:对选调初选人员进行考核、审查。
(五)录用: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经市纪委常委会同意,报市政府人事部门批准,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张先生、冯先生、彭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335906(传真)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府大院12号楼市纪委干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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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