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考察工作。
(四)讨论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
(五)任前公示
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
(六)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在深圳政府在线公布选调结果。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第二秘书处负责解释。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