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体检
根据总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到低,按照招考职位人数1:1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对象,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五)组织考察
成立考察组,赴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组织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个人档案,并请所在单位出具对被考察人的组织鉴定。
(六)讨论决定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由厅务会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
(七)任前公示
在《深圳组工在线》网站对拟选调人选公示7天。(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秘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