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考的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13年5月31日;
(二)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三)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四)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五)监督投诉电话:0757—86320919。
附件:1、职位表2、报名登记表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