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和考察考核
体检人选从高于考试合格分数线(60分)考生中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考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体检合格者方可确定为被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体检人选或考察考核人选不合格,经市人社局核准同意后,可按考试成绩(60分以上)由高到低顺序替补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
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湛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湛江市商业技工学校校园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九、其他事项说明
1、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2、通过招考聘用的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
3、本公告由湛江市商业技工学校负责解释,公告中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
湛江市商业技工学校
2013.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