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和考核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如总成绩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答辩测试后确定次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执行,体检时间另行确定并通知考生,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翁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