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等有关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在区人社局、区林业局网站上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三)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根据考生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相关网页上公示。
(二)聘用。将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区政府审批后,由区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