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基本条件和要求
1、法医临床鉴定室、法医病理鉴定室鉴定助理:
1)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保密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富有责任感,工作踏实,作风严谨,身心健康。
2)法医学(或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从事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经验者优先。
2、法医病理鉴定室打字员:
1)有上进心,能吃苦耐劳,身心健康;
2)熟练掌握文字处理;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3)须达到大专以上的学历。
五、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受理报名:应聘者将《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在人事处主页下载
http://rsc.sysu.edu.cn/Soft/personnel/DiaoRuZhaoPin/200509/82.html)填好并与个人详细简历、学历、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及有关证书复印件寄(送)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办公室或发邮件至zdfy@163.com。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
应聘者需在信封或邮件标题注明应聘职位。
注:有关资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六、聘用和待遇
对招聘到上述岗位的人员按《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管理。
联系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人:孙玉露020-87332131
电子邮箱:zdfy@163.com
中山大学人事处
2013年11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