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1、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负责面试评审工作。面试过程由上级人事部门全程监督。
2、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汇总后向考生宣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和面试综合总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取。
六、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
七、薪酬待遇
被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公示
报名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gdrst.gov.cn)和招考单位网站(http://www.ste.gd.cn)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在笔试、面试、公示、体检、计生审查、聘用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放弃或过期不办理手续等情况造成拟聘岗位空缺时,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