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五、体检
根据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和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我分局组织考察。组织考察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考察期间考生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失业证(有单位者需提供单位同意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考察不合格的,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录用
考察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待遇
录用期间合同制文员的用工经费为35000元/人/年(含单位、个人缴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九、其它
咨询电话:83117742(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2013年12月11